社会救助是国家为保障弱势群体基本生活权利而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其中,临时救助是指在特殊情况下,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进行一次性的、短期的救助。为了规范临时救助工作,保障救助对象的权益,提高救助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制定了本标准。
一、基本要求
1. 救助对象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的困难群体范围,且确有困难。
2. 救助应当公正、公平、及时、有效,不得歧视、不得滥用职权、不得索要或收受财物。
3. 救助工作应当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确保救助对象的合法权益。
4. 救助工作应当保护救助对象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不得泄露救助对象的个人信息。
5. 救助工作应当加强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临时救助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二、程序
1. 救助对象应当向当地社会救助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社会救助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后及时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作出救助决定。
3. 救助决定应当及时通知救助对象,并告知救助标准、救助金额、救助期限等相关信息。
4. 救助对象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救助款项,并签署相关文件。
三、内容
1. 救助内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的救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生活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
2. 救助标准应当根据当地物价水平、救助对象的实际困难程度等因素确定,确保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3. 救助金额应当根据救助标准和救助对象的实际困难程度等因素确定,确保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4. 救助期限应当根据救助对象的实际困难程度等因素确定,确保救助对象在短期内度过难关。
四、标准
1. 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的要求,确保救助对象的合法权益。
2. 救助工作应当公正、公平、及时、有效,不得歧视、不得滥用职权、不得索要或收受财物。
3. 救助工作应当加强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临时救助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4. 救助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救助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5. 救助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救助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救助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相关标准
GB/T 22347-2008 社会救助术语
GB/T 22348-2008 社会救助工作规范
GB/T 22349-2008 社会救助对象认定规范
GB/T 22350-2008 社会救助资金管理规范
GB/T 22351-2008 社会救助监督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