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4377-2023
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规范
发布时间:2023-03-01 实施时间:2023-04-01


残疾人是社会的一部分,他们也有权利获得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提高自身的就业能力和竞争力。为了保障残疾人的权益,规范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本标准制定了以下要求:

1.基本要求
1.1 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尊重残疾人的人格尊严和自主选择权。
1.2 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应当注重实效,以提高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为目标,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培训服务。
1.3 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应当注重安全,保障残疾人在培训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服务内容
2.1 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应当根据残疾人的实际需求,提供符合市场需求和就业前景的职业技能培训课程。
2.2 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应当注重实践操作,提供充足的实践机会和实践环境,帮助残疾人掌握实际操作技能。
2.3 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应当注重职业素养的培养,帮助残疾人提高职业道德、职业形象和职业素质。

3.服务流程
3.1 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应当建立健全的服务流程,包括咨询、报名、培训、考核、证书颁发等环节。
3.2 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应当为残疾人提供便捷的报名方式和培训时间,充分考虑残疾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
3.3 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应当建立健全的考核制度,确保考核公正、客观、科学。

4.服务质量
4.1 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服务质量稳定、可靠。
4.2 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应当注重师资队伍建设,提供具有专业知识和教学经验的教师。
4.3 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应当注重教学设施和设备的配备,提供符合培训要求的教学设施和设备。

5.服务评价
5.1 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应当建立健全的服务评价机制,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改进。
5.2 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应当听取残疾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满意度。

相关标准
GB/T 18001-2007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GB/T 29490-2013 服务质量评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