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治疗药物监测实验室是指为了监测患者在治疗过程中药物的浓度、代谢产物、药物相互作用等指标而建立的实验室。该实验室的建设对于提高患者用药安全、保障治疗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本标准规定了医疗机构治疗药物监测实验室的建设要求,包括实验室的基本条件、设备配置、人员配备、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1. 实验室的基本条件
医疗机构治疗药物监测实验室应当位于医疗机构内,具有独立的空间和进出口,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实验室应当具备良好的通风、照明、排水、供电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相关的卫生标准。
2. 设备配置
医疗机构治疗药物监测实验室应当配备必要的设备和仪器,包括药物浓度检测仪器、药物代谢产物检测仪器、药物相互作用检测仪器等。设备和仪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且应当定期进行维护和校准。
3. 人员配备
医疗机构治疗药物监测实验室应当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包括实验室主任、技术人员、质控人员等。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且应当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4. 质量管理
医疗机构治疗药物监测实验室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记录表等。实验室应当定期进行内部质量控制和外部质量评估,并且应当定期进行质量管理体系的审核和改进。
5. 安全管理
医疗机构治疗药物监测实验室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手册、安全程序、应急预案等。实验室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培训,并且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管理体系的审核和改进。
相关标准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002-2016 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指南
GB/T 16886.1-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微生物学通用要求
GB/T 1688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微生物学检验规范
GB/T 16886.3-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微生物学检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