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政务公开已成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县级政务公开专区是政府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的重要平台,是政府与公众互动的重要渠道。为了规范县级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提高政务公开的透明度和便利性,制定本标准。
一、基本要求
1.县级政务公开专区应当遵循政务公开的原则,公开政府工作的重要信息。
2.县级政务公开专区应当具有良好的用户体验,方便公众查询和使用。
3.县级政务公开专区应当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保障政务信息的安全和可靠性。
4.县级政务公开专区应当具有较高的可扩展性和可维护性,方便后续的升级和维护。
二、功能模块
1.政务公开目录: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
2.政务公开查询: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
3.政务公开服务: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等。
4.政务公开统计: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政府信息公开报表等。
三、技术标准
1.县级政务公开专区应当采用安全可靠的技术架构,保障政务信息的安全和可靠性。
2.县级政务公开专区应当采用响应式设计,适应不同终端的访问需求。
3.县级政务公开专区应当采用标准化的数据格式和接口,方便数据的共享和交换。
4.县级政务公开专区应当采用可扩展的模块化设计,方便后续的升级和维护。
四、安全保障
1.县级政务公开专区应当采用安全可靠的服务器和存储设备,保障政务信息的安全和可靠性。
2.县级政务公开专区应当采用安全可靠的网络设备和防火墙,保障政务信息的安全和可靠性。
3.县级政务公开专区应当采用安全可靠的身份认证和访问控制机制,保障政务信息的安全和可靠性。
五、运维管理
1.县级政务公开专区应当建立健全的运维管理机制,保障政务信息的安全和可靠性。
2.县级政务公开专区应当定期进行备份和恢复,保障政务信息的安全和可靠性。
3.县级政务公开专区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漏洞扫描,保障政务信息的安全和可靠性。
相关标准
GB/T 28281-2012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建设规范
GB/T 20975-2007政府网站安全保障规范
GB/T 28870-2012政府网站信息资源共享规范
GB/T 28871-2012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标准
GB/T 28872-2012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