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4442.4-2023
煤矿水害防治 第4部分:老空水害防治
发布时间:2023-03-01 实施时间:2023-04-01


老空水害是指煤矿采空区域内的地下水涌出,形成的水害。老空水害的形成机理主要是由于采空区域内的地下水受到采煤活动的影响,导致地下水的流动方向和流量发生变化,从而引起老空水害。老空水害的防治是煤矿水害防治的重要内容之一。

老空水害的防治原则是以防为主,兼治并举。防治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采取合理的采煤方法和采煤顺序,减少采空区域对地下水的影响。

2. 加强采空区域的封闭和固结,防止地下水进入采空区域。

3. 采取合理的排水措施,控制地下水的流动方向和流量。

4. 加强地下水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和处理老空水害。

老空水害的防治效果评价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老空水害的发生情况和规模。

2. 防治措施的实施情况和效果。

3. 防治措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 防治措施的可持续性和适用性。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老空水害的防治工作,可作为煤矿水害防治的参考标准。

相关标准
GB/T 19486-2018 煤矿水害防治术语
GB/T 19487-2018 煤矿水害防治通用技术规范
GB/T 19488-2018 煤矿水害防治技术规范
GB/T 19489-2018 煤矿水害防治监测技术规范
GB/T 19490-2018 煤矿水害防治评价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