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 682-2012
玻璃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发布时间:2012-09-24 实施时间:2012-12-24
玻璃是一种广泛应用于建筑、家居、汽车等领域的重要材料,但其生产过程中消耗的能源也相当巨大。为了减少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制定了DB33/ 682-2012 玻璃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玻璃生产过程中的能耗限额和计算方法,具体内容如下:
1. 能耗限额
该标准规定了玻璃生产过程中的能耗限额,包括电耗、燃气耗、蒸汽耗、水耗等。不同类型的玻璃产品有不同的能耗限额,具体限额详见标准。
2. 计算方法
该标准规定了玻璃生产过程中能耗的计算方法,包括能耗计算公式、能耗计算参数等。能耗计算应按照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确保计算结果准确可靠。
3. 能耗监测
该标准要求玻璃生产企业应建立能耗监测系统,对生产过程中的能耗进行实时监测和记录。能耗监测数据应定期进行统计和分析,为企业节能降耗提供依据。
4. 能耗评价
该标准要求玻璃生产企业应定期进行能耗评价,对生产过程中的能耗进行分析和评估。能耗评价结果应用于企业的节能降耗和技术改进。
5. 能耗管理
该标准要求玻璃生产企业应建立能耗管理制度,制定能耗管理措施,加强能耗管理和监督。企业应定期开展能耗管理评估,不断完善能耗管理体系。
相关标准
GB/T 11944-2002 玻璃制品 透明玻璃板
GB/T 11945-2002 玻璃制品 镜面玻璃
GB/T 11946-2002 玻璃制品 钢化玻璃
GB/T 11947-2002 玻璃制品 夹层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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