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 762-2009
合成革可比单位产量电耗、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发布时间:2009-10-28 实施时间:2010-10-28
合成革是一种人造革,由合成树脂、纤维等材料制成,具有与天然皮革相似的外观和手感。合成革的生产过程中需要消耗大量的能源,如电力、燃气等,因此,合成革行业的能源消耗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规范合成革行业的能源消耗,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制定了DB33/ 762-2009标准。该标准规定了合成革生产过程中的可比单位产量电耗、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可比单位产量电耗是指在相同生产工艺条件下,生产单位产品所消耗的电能。DB33/ 762-2009标准规定,合成革生产过程中的可比单位产量电耗应不高于规定的限额。该标准还规定了合成革生产过程中的综合能耗限额,即生产单位产品所消耗的总能源应不高于规定的限额。
为了计算合成革生产过程中的可比单位产量电耗和综合能耗,DB33/ 762-2009标准还规定了详细的计算方法。其中,可比单位产量电耗的计算方法包括:确定计量点、测量电能、计算可比单位产量电耗等步骤;综合能耗的计算方法包括:确定能源消耗量、计算综合能耗等步骤。
通过实施DB33/ 762-2009标准,可以有效地促进合成革行业的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同时,该标准还可以为企业提供科学的能源管理方法,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相关标准
GB/T 2918-1998 合成革
GB/T 2919-1998 合成革试验方法
GB/T 2941-2006 合成革耐磨性试验方法
GB/T 2942-2006 合成革耐折性试验方法
GB/T 2943-2006 合成革耐撕裂性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