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893.1-2013
临床实验室信息系统 第1部分:基本功能规范
发布时间:2013-05-17 实施时间:2013-06-17


临床实验室信息系统是指用于管理临床实验室检验过程的计算机软件系统。随着医疗信息化的发展,临床实验室信息系统已经成为医疗机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为了保证临床实验室信息系统的质量和安全性,需要制定相应的标准来规范其设计、开发、测试和评价。

DB33/T 893.1-2013是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制定的临床实验室信息系统的基本功能规范标准。该标准规定了临床实验室信息系统的基本功能,包括样本管理、检验项目管理、结果录入、结果审核、结果查询、报告打印等。这些功能是临床实验室信息系统必须具备的基本功能,也是保证临床实验室检验过程质量和安全性的关键。

样本管理是临床实验室信息系统的核心功能之一。该功能要求系统能够对样本进行标识、接收、分配、存储、运输、处理等管理,确保样本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检验项目管理是指对检验项目进行管理,包括检验项目的名称、编码、方法、参考范围、结果单位等信息的维护。结果录入是指将检验结果输入系统,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结果审核是指对检验结果进行审核,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结果查询是指对已经录入的检验结果进行查询,方便医生和患者查看。报告打印是指将检验结果生成报告并打印出来,方便医生和患者查看。

除了基本功能外,DB33/T 893.1-2013还规定了临床实验室信息系统的性能要求、安全要求、数据管理要求等。其中,性能要求包括系统的响应时间、并发处理能力、稳定性等;安全要求包括系统的用户管理、权限管理、数据备份和恢复等;数据管理要求包括数据的存储、传输、备份和恢复等。

总之,DB33/T 893.1-2013是临床实验室信息系统的基本功能规范标准,规定了临床实验室信息系统的基本功能、性能要求、安全要求和数据管理要求,是保证临床实验室信息系统质量和安全性的重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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