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1 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内河航道工程质量检验的组织、实施和验收。
1.2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与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中的术语和定义基本一致。
1.3 质量检验的目的
质量检验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内河航道工程的质量,提高内河航运安全和经济效益。
二、质量检验的组织
2.1 质量检验的组织机构
质量检验的组织机构应当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组成。
2.2 质量检验的职责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编制内河航道工程质量检验计划,并负责质量检验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监理单位应当对内河航道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施工单位提出质量检验要求。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质量检验计划和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施工,并配合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验。
2.3 质量检验的程序
质量检验的程序应当包括:质量检验计划的编制、质量检验方案的制定、质量检验的实施、质量检验报告的编制和质量验收。
三、质量检验的实施
3.1 质量检验的内容
质量检验的内容应当包括:工程质量的检查、试验和测量,以及工程质量的评定和验收。
3.2 质量检验的方法
质量检验的方法应当根据内河航道工程的特点和要求,采用适当的检验方法和手段。
3.3 质量检验的记录
质量检验的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记录内容应当包括:检验时间、地点、检验人员、检验结果等。
四、质量验收
4.1 质量验收的程序
质量验收的程序应当包括:验收前准备、验收条件的确认、验收的实施、验收报告的编制和验收结论的形成。
4.2 质量验收的标准
质量验收的标准应当根据内河航道工程的设计要求和质量检验结果,确定相应的验收标准。
4.3 质量验收的结果
质量验收的结果应当根据验收标准,形成验收结论,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和决策。
相关标准
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GB/T 50123-2019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T 50215-2015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 50216-2019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T 50217-201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