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2058-2017
木制品制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发布时间:2017-10-16 实施时间:2017-11-16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木制品制造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二、术语和定义
2.1 木制品:指以木材为原料,经过加工、制造、加工等工艺制成的各种产品,包括家具、地板、门窗、木结构等。
2.2 安全生产:指在生产过程中,预防和控制事故,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护环境的工作。
2.3 生产设备:指用于木制品制造的各种机器、设备、工具等。
2.4 安全生产管理:指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进行管理和控制的工作。

三、基本要求
3.1 生产设备的安全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3.2 生产场所应符合国家建筑规范和消防规定的要求,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3.3 员工应经过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3.4 生产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如防护网、安全带、安全防护装置等。
3.5 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火源,禁止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明火,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和维护。
3.6 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噪声、粉尘等有害物质的排放,保护环境,定期进行环保检查和维护。

四、安全生产管理
4.1 木制品制造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
4.2 木制品制造企业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4.3 木制品制造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事故的发生。
4.4 木制品制造企业应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相关标准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
GB/T 3325-2008 木材加工机械安全规范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