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2090-2018
“丽水山耕”建设和管理 通用要求
发布时间:2018-01-03 实施时间:2018-02-03


丽水山耕是指在丽水市山区农村地区,利用山地资源进行农业生产的一种特殊形式。丽水山耕建设和管理的规范化程度直接关系到丽水山区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为了规范丽水山耕建设和管理行为,提高丽水山耕的质量和效益,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丽水市政府制定了DB33/T 2090-2018《丽水山耕建设和管理通用要求》标准。

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术语和定义:对丽水山耕建设和管理中涉及的术语和定义进行了明确和解释,以便于标准的实施和理解。

2.建设要求:对丽水山耕的建设要求进行了规定,包括土地利用、水土保持、农业设施、农业生产等方面的要求。

3.管理要求:对丽水山耕的管理要求进行了规定,包括农业生产管理、农业技术服务、农业生产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4.环境保护要求:对丽水山耕建设和管理中的环境保护要求进行了规定,包括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5.监督管理要求:对丽水山耕建设和管理的监督管理要求进行了规定,包括监督检查、违法行为处理等方面的要求。

6.附录:对丽水山耕建设和管理中的相关标准、规范、法律法规进行了列举和解释。

本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规范丽水山耕建设和管理行为,提高丽水山耕的质量和效益,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相关标准:
GB/T 34582-2017 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与管理规范
GB/T 34583-2017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技术规范
GB/T 34584-2017 农村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规范
GB/T 34585-2017 农村生态环境信息管理规范
GB/T 34586-2017 农村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