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是一种非诉讼的纠纷解决方式,具有快速、简便、经济、灵活等优点,受到越来越多的人们的青睐。为了保障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规范调解员和调解机构的行为,DB33/T 2216-2019 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应运而生。
一、调解机构的规范
1.调解机构应当依法设立,具备法定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工作人员。调解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
2.调解机构应当对调解员进行严格的考核和培训,确保调解员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调解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守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调解过程中的信息。
3.调解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调解档案管理制度,对调解过程中的相关材料进行妥善保管,确保调解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二、调解程序的规范
1.调解程序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调解员应当在调解过程中保持中立,不偏不倚地处理纠纷。
2.调解员应当在调解前向当事人介绍调解程序和调解方式,明确调解的目的和原则,让当事人了解调解的意义和作用。
3.调解员应当在调解过程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意见,了解纠纷的实质和矛盾的焦点,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4.调解员应当在调解过程中注重调解结果的可行性和合理性,避免出现不公正、不合理的调解结果。
三、调解方式的规范
1.调解员应当根据纠纷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意愿,选择合适的调解方式,包括口头调解、书面调解、网络调解等。
2.调解员应当在调解过程中注重调解方式的灵活性和适应性,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变通,以达到最佳的调解效果。
3.调解员应当在调解过程中注重调解方式的公正性和公平性,不偏袒任何一方,不损害任何一方的合法权益。
四、调解效果的规范
1.调解员应当在调解过程中注重调解效果的可行性和实效性,确保调解结果能够得到当事人的认可和执行。
2.调解员应当在调解过程中注重调解效果的长期性和稳定性,避免出现短期内解决了问题,长期内又出现新的纠纷的情况。
3.调解员应当在调解过程中注重调解效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不偏袒任何一方,不损害任何一方的合法权益。
相关标准
GB/T 2659-2000 人民调解员职业技能标准
DB33/T 2215-2019 人民调解员考核规范
DB33/T 2217-2019 人民调解员行为规范
DB33/T 2218-2019 人民调解员培训规范
DB33/T 2219-2019 人民调解机构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