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2204-2019
自发光交通标识试验规程
发布时间:2019-06-11 实施时间:2019-07-11


自发光交通标识是指在无外部光源的情况下,通过自身发光来指示交通信息的标识。自发光交通标识具有节能、环保、可靠性高等优点,因此在城市道路、高速公路、隧道等交通场所得到了广泛应用。为了保证自发光交通标识的质量和可靠性,需要进行试验验证。本标准就是为了规范自发光交通标识的试验方法和试验要求而制定的。

1.试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自发光交通标识的试验方法,包括外观检查、光学性能、电气性能、环境适应性、耐久性等试验项目。其中,外观检查主要是检查自发光交通标识的外观是否符合要求,包括表面平整度、颜色、字体等方面;光学性能主要是检测自发光交通标识的亮度、均匀度、色度等方面;电气性能主要是检测自发光交通标识的电气参数是否符合要求,包括电压、电流、功率等方面;环境适应性主要是检测自发光交通标识在不同环境条件下的性能表现,包括温度、湿度、震动等方面;耐久性主要是检测自发光交通标识在长期使用过程中的性能变化情况。

2.试验条件
本标准规定了自发光交通标识的试验条件,包括试验环境、试验设备、试验样品等方面。试验环境主要是指试验时的温度、湿度、光照等条件;试验设备主要是指用于测试自发光交通标识的仪器设备,包括光度计、电表、温湿度计等;试验样品主要是指需要进行试验的自发光交通标识样品,样品数量和规格应符合要求。

3.试验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自发光交通标识的试验要求,包括外观要求、光学性能要求、电气性能要求、环境适应性要求、耐久性要求等方面。试验要求是根据自发光交通标识的使用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的,旨在保证自发光交通标识的质量和可靠性。

4.试验结果评定
本标准规定了自发光交通标识的试验结果评定方法,包括试验数据处理、试验结果判定等方面。试验数据处理主要是对试验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得出试验结果;试验结果判定主要是根据试验要求对试验结果进行评定,判断自发光交通标识是否符合要求。

5.试验报告编制
本标准规定了自发光交通标识试验报告的编制要求,包括试验项目、试验条件、试验结果、试验结论等方面。试验报告是对自发光交通标识试验结果的总结和归纳,是评价自发光交通标识质量和可靠性的重要依据。

相关标准:
GB/T 24722-2009 道路交通信号灯
GB/T 24723-2009 道路交通信号灯控制器
GB/T 24724-2009 道路交通信号灯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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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4726-2009 道路交通信号灯用信号灯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