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2185-2019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2019-01-21 实施时间:2019-02-21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是为博士后提供科研工作场所和科研条件的单位,是博士后开展科研工作的重要平台。为了规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科研水平和管理水平,促进博士后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提高,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包括国家级、省级、市级和高校级等各级别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本标准规定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管理的基本要求、建设程序、管理制度、运行管理、评估考核等内容。

1. 基本要求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要求:
(1)有明确的科研方向和研究内容;
(2)有完善的科研设施和条件;
(3)有专业的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
(4)有科学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5)有规范的科研管理和成果转化机制。

2. 建设程序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建设程序应当包括以下步骤:
(1)确定建设单位和负责人;
(2)确定科研方向和研究内容;
(3)确定科研设施和条件;
(4)确定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
(5)制定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6)申报建设并经过评审;
(7)获得批准并正式建设。

3. 管理制度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当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科研项目管理制度;
(2)科研成果管理制度;
(3)人员管理制度;
(4)财务管理制度;
(5)安全管理制度。

4. 运行管理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当建立科学的运行管理机制,包括以下内容:
(1)科研项目管理;
(2)科研成果管理;
(3)人员管理;
(4)财务管理;
(5)安全管理。

5. 评估考核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当建立科学的评估考核机制,包括以下内容:
(1)科研项目评估;
(2)科研成果评估;
(3)人员评估;
(4)财务评估;
(5)安全评估。

相关标准
GB/T 19580-2017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评估规范
GB/T 19581-2017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规范
GB/T 19582-2017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规范
GB/T 19583-2017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科研项目管理规范
GB/T 19584-2017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科研成果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