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2182-2019
公共文化跨区域服务规范
发布时间:2019-01-15 实施时间:2019-02-15
公共文化是指由政府或社会组织提供的、面向公众的文化服务,包括文化遗产保护、文化创意产业、文化旅游等领域。公共文化跨区域服务是指在不同地区之间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行为,包括文化展览、演出、教育、培训等活动。
为了规范公共文化跨区域服务的行为和要求,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公共文化资源的共享和利用,中国文化和旅游部制定了DB33/T 2182-2019《公共文化跨区域服务规范》。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范围:规定了公共文化跨区域服务的范围和定义。
2. 基本原则:明确了公共文化跨区域服务的基本原则,包括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质量等方面。
3. 服务要求:规定了公共文化跨区域服务的服务要求,包括服务计划、服务流程、服务标准、服务评估等方面。
4. 组织管理:规定了公共文化跨区域服务的组织管理要求,包括服务机构、服务人员、服务设施、服务设备等方面。
5. 安全保障:规定了公共文化跨区域服务的安全保障要求,包括安全管理、应急预案、风险评估等方面。
6. 监督检查:规定了公共文化跨区域服务的监督检查要求,包括监督机构、监督方式、监督内容等方面。
该标准适用于提供公共文化跨区域服务的政府部门、文化机构、文化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也适用于公共文化跨区域服务的接受者和使用者。
相关标准
GB/T 17710-2013 文化遗产保护单位管理规范
GB/T 20281-2006 文化创意产业分类与代码
GB/T 30512-2014 文化旅游景区服务质量评价标准
GB/T 32274-2015 文化产业统计分类与代码
GB/T 32275-2015 文化产业核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