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电厂是我国主要的能源供应来源之一,但同时也是重要的大气污染源。为了减少燃煤电厂对环境的影响,需要对其废气进行监测。本标准旨在规范燃煤电厂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排放监测的技术要求,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1. 技术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废气低浓度排放监测的技术要求,包括监测点的设置、监测时间、监测频次、监测参数、监测范围、监测精度等。其中,监测点的设置应考虑废气排放口的位置、风向、风速等因素,确保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和可比性。
2. 监测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废气低浓度排放监测的方法,包括采样方法、分析方法、校准方法等。其中,采样方法应根据监测参数的不同选择合适的采样器,确保采样量的准确性和可比性;分析方法应选择准确可靠的分析仪器,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3. 监测设备
本标准规定了废气低浓度排放监测设备的要求,包括采样器、分析仪器、校准装置等。其中,采样器应具有高精度、高稳定性、高可靠性等特点,确保采样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分析仪器应具有高灵敏度、高分辨率、高准确度等特点,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4. 监测数据处理
本标准规定了废气低浓度排放监测数据的处理方法,包括数据校核、数据处理、数据分析等。其中,数据校核应对监测数据进行初步的质量控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数据处理应对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比对等处理,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可比性。
5. 报告编制
本标准规定了废气低浓度排放监测报告的编制要求,包括报告内容、报告格式、报告要求等。其中,报告内容应包括监测点的位置、监测时间、监测参数、监测数据等信息,确保报告的完整性和可比性;报告格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确保报告的规范性和可比性。
相关标准
GB 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HJ 633-2012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规范
HJ 646-2013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方法技术规定
HJ/T 397-2007 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HJ/T 397-2019 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