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涂装是一种重要的表面处理工艺,广泛应用于汽车、机械、电子、建筑等领域。然而,工业涂装工序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为了控制工业涂装工序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保护大气环境,国家制定了《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涂装工序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包括喷涂、浸涂、电泳涂装、喷淋涂装等。标准规定了涂装工序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种类、限值、监测方法和管理要求。
标准规定了涂装工序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种类包括挥发性有机物(VOC)、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二氧化硫(SO2)等。其中,VOC是涂装工序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之一,对大气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较大。标准规定了不同涂装工序排放的VOC限值,如喷涂工序VOC排放限值为80mg/m3,浸涂工序VOC排放限值为50mg/m3等。
标准还规定了涂装工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监测方法和管理要求。涂装企业应当建立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系统,定期对涂装工序排放的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报送环保部门。涂装企业还应当建立大气污染物排放台账,记录涂装工序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种类、排放量等信息,并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
本标准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工业涂装工序的可持续发展,提高涂装工序的环保水平,保护大气环境和人类健康。
相关标准
1. GB 16297-1996 工业涂料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
2. HJ 636-2012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3. HJ 637-2012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污染物排放清单和排放量计算方法
4. HJ 638-2012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技术规范
5. HJ 639-2012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污染物治理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