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 2260-2020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时间:2020-06-10 实施时间:2020-07-01
电镀行业是一种重要的制造业,但其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水,其中含有大量的重金属、有机物等有害物质,如果不加以处理直接排放到环境中,将会对环境和人民健康造成严重的危害。因此,制定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是非常必要的。
该标准规定了电镀行业中废水中各种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和监测方法。其中,对于重金属污染物,如铬、镍、铜、锌等,规定了其排放限值,如铬的排放限值为0.5mg/L,镍的排放限值为1.0mg/L,铜的排放限值为1.0mg/L,锌的排放限值为2.0mg/L。对于有机物污染物,如苯、甲苯、乙苯、二甲苯等,也规定了其排放限值,如苯的排放限值为0.5mg/L,甲苯的排放限值为0.5mg/L,乙苯的排放限值为0.5mg/L,二甲苯的排放限值为0.5mg/L。此外,还规定了其他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如氰化物、氨氮、总磷、总氮等。
除了排放限值,该标准还规定了废水处理设施的要求和运行管理。废水处理设施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能够有效地去除废水中的污染物,达到排放标准要求。同时,还规定了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要求,如设立专门的运行管理机构,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记录废水处理过程中的各项数据等。
相关标准
1. 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2. GB 18918-2002 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3. GB 3096-2008 环境噪声标准
4. GB 12348-2008 工业企业噪声排放标准
5. GB 18484-2015 工业企业危险废物污染控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