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2281-2020
医疗机构呼吸道烈性传染病病原检测实验室生物安全规范
发布时间:2020-10-28 实施时间:2020-11-28


随着呼吸道烈性传染病的不断出现和传播,医疗机构呼吸道烈性传染病病原检测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越来越重要。为了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安全,防止病原体泄漏和传播,DB33/T 2281-2020 医疗机构呼吸道烈性传染病病原检测实验室生物安全规范制定了以下要求:

1.实验室应具备相应的生物安全级别,根据实验室的工作内容和病原体的危害程度,确定相应的生物安全级别。

2.实验室应具备完善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操作规程、实验室事故应急预案等。

3.实验室应具备完善的生物安全设施,包括实验室建筑、通风系统、生物安全柜、洗消设备等。

4.实验室应具备完善的生物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包括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人员、实验室技术人员等。

5.实验室应具备完善的生物安全培训和教育,包括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实验室技术人员培训等。

6.实验室应具备完善的生物安全监测和评估,包括实验室生物安全监测、实验室生物安全评估等。

7.实验室应具备完善的生物安全记录和档案管理,包括实验室生物安全记录、实验室生物安全档案等。

8.实验室应具备完善的生物安全检测和监管,包括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测、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等。

9.实验室应具备完善的生物安全应急预案和处置,包括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预案、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处置等。

10.实验室应具备完善的生物安全质量管理,包括实验室生物安全质量管理、实验室生物安全质量控制等。

相关标准:
1. GB/T 19489-2008 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规范
2. GB/T 19490-2008 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3. GB/T 19491-2008 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设施
4. GB/T 19492-2008 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5. GB/T 19493-2008 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