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8/T 026-2015
衢州市河道生态治理导则
发布时间:2015-11-09 实施时间:2015-12-09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河道生态环境受到了严重的破坏和污染,给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影响。为了保护和改善河道生态环境,促进河道可持续发展,衢州市制定了《衢州市河道生态治理导则》(以下简称“本导则”)。

本导则的基本原则是:以生态为本,综合治理,科学规划,分类施策,依法治理,公众参与。这些原则是指导河道生态治理工作的基本准则,必须贯彻于治理的全过程。

本导则的治理目标是:保护和改善河道生态环境,促进河道可持续发展。为实现这一目标,本导则提出了以下治理内容:

1.河道水质治理。通过加强污染源控制、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加强水环境监测等措施,改善河道水质。

2.河道生态修复。通过植被恢复、水生态系统重建、生态岸线建设等措施,恢复和改善河道生态系统。

3.河道景观提升。通过河道绿化、景观塑造、文化遗产保护等措施,提升河道景观品质。

4.河道管理与保护。通过加强河道管理、加强河道保护、加强河道监测等措施,保护河道生态环境。

本导则的治理方法是:分类施策,综合治理。根据河道的不同特点和治理需求,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综合治理河道生态环境问题。

本导则的治理效果评价是:建立河道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定期对河道生态环境进行监测和评价,评估治理效果,为河道生态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相关标准:
GB/T 17219-1998 河流水质标准
GB/T 18920-2002 河流生态水质评价标准
GB/T 5044-2008 河流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方法
GB/T 5045-2008 河流生态环境监测方法
GB/T 5046-2008 河流生态环境保护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