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6/T 017-2018
儿童福利督导管理与服务规范
发布时间:2018-09-18 实施时间:2018-10-18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保障儿童的福利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了加强对儿童福利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儿童福利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制定了《儿童福利督导管理与服务规范》。
本标准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儿童福利督导管理与服务机制,加强对儿童福利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儿童福利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儿童福利服务机构的监管,确保儿童福利服务机构的合法合规运营。
本标准规定了儿童福利督导管理与服务的基本要求,包括督导管理与服务的目的、原则、范围、对象、内容等。同时,本标准还规定了督导管理与服务的程序,包括督导计划的制定、督导准备工作、督导实施、督导报告的编写等。此外,本标准还规定了督导员的职责和能力,包括督导员的基本素质、督导员的职责和任务、督导员的能力要求等。
本标准还规定了督导报告的内容和形式,包括督导报告的基本要素、督导报告的形式和格式、督导报告的编写要求等。同时,本标准还规定了督导结果的处理和反馈,包括督导结果的处理方式、督导结果的反馈方式、督导结果的保密要求等。
最后,本标准还规定了督导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包括督导工作的监督方式、督导工作的评估标准、督导工作的评估程序等。
相关标准
- GB/T 22388-2008 儿童福利机构管理规范
- GB/T 22389-2008 儿童福利机构人员管理规范
- GB/T 22390-2008 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规范
- GB/T 22391-2008 儿童福利机构安全规范
- GB/T 22392-2008 儿童福利机构财务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