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1/T 0261-2018
农村生活垃圾阳光房处理设施技术与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2018-11-20 实施时间:2018-12-20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地区的生活垃圾问题也日益突出。为了解决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难题,农村生活垃圾阳光房处理设施应运而生。本标准旨在规范农村生活垃圾阳光房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农村生活垃圾的安全处理和环境保护。

技术要求
1. 设施选址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应远离居民区、水源地、文物古迹等敏感区域。
2. 设施应具备防渗漏、防臭、防虫、防鼠等功能。
3. 设施应具备垃圾收集、分类、压缩、转运、处理等功能。
4. 设施应具备自动化控制、远程监控、数据采集等功能。
5. 设施应具备应急处理措施,如备用电源、备用设备等。

管理要求
1. 设施应按照设计要求建设,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2. 设施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3. 设施应定期进行清洗消毒,保证设施的卫生状况。
4. 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测,确保设施的运行指标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
5. 设施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权限、程序等。

运行维护要求
1. 设施应有专人负责运行维护工作,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2. 设施应定期进行设备检查、维护保养、清洗消毒等工作。
3. 设施应建立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运行情况、维护保养情况等。
4. 设施应建立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处理。

安全卫生要求
1. 设施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卫生规定,确保设施的安全卫生状况。
2. 设施应定期进行清洗消毒,保证设施的卫生状况。
3. 设施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设施的安全运行。
4. 设施应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确保设施的卫生状况。

相关标准
- GB/T 18920-2002 垃圾焚烧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T 18922-2002 垃圾填埋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T 18923-2002 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T 18924-2002 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污染物控制标准
- GB/T 18925-2002 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污染物排放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