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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置服务是指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的服务。城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置服务是城市环境卫生保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城市环境卫生的重要手段。为了规范城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置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城市环境卫生,制定本标准。
1.基本要求
1.1服务对象
城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置服务对象为城市居民生活垃圾。
1.2服务范围
城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置服务范围包括城市生活垃圾的集中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
1.3服务时限
城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置服务时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4服务安全
城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置服务应当保证服务安全,防止服务过程中发生事故。
2.服务内容
2.1城市生活垃圾的集中收集
城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证城市生活垃圾的及时、规范、安全、卫生的集中收集。
2.2城市生活垃圾的运输
城市生活垃圾运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证城市生活垃圾的及时、规范、安全、卫生的运输。
2.3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和处置
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和处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证城市生活垃圾的及时、规范、安全、卫生的处理和处置。
3.服务质量
3.1服务态度
城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置服务人员应当有礼貌、热情、耐心,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
3.2服务效率
城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置服务应当及时、准确、高效,保证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3.3服务质量
城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置服务应当保证服务质量,保证城市生活垃圾的及时、规范、安全、卫生的集中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
4.服务管理
4.1服务机构
城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置服务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注册和备案。
4.2服务人员
城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置服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
4.3服务监督
城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置服务应当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保证服务质量和服务安全。
相关标准:
GB/T 18920-2002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与投放标志
GB/T 18922-2002 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车辆
GB/T 18923-2002 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容器
GB/T 18924-2002 城市生活垃圾收集站
GB/T 18925-2002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