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2/T 040-2018
种养结合 生猪生产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2018-06-21 实施时间:2018-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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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养结合是一种生产模式,将种植业和畜牧业相结合,通过农作物和畜禽的有机结合,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提高农业生产效益。种养结合生猪生产是其中的一种形式,通过在农田中饲养生猪,利用农作物秸秆、粪便等废弃物料作为饲料,实现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规范种养结合生猪生产,保障生猪产品的安全和卫生,本标准制定了以下管理要求:
1.生猪场建设
生猪场应选址在远离居民区、水源保护区、交通要道等敏感区域,场地应平整、排水良好、通风透气。生猪舍应符合防火、防盗、防鼠、防蚊、防蝇等要求,设施设备应齐全、安全可靠。
2.生猪饲养
生猪应按照年龄、体重、性别等分类饲养,饲料应符合国家标准,不得使用禁用药物和添加剂。生猪饮水应保持清洁卫生,水源应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生猪饲养密度应符合国家标准,保证生猪的生长发育和健康。
3.疾病防控
生猪应定期进行疫苗接种和体检,发现疾病应及时隔离治疗。生猪场应建立健全的疾病防控制度,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保持场地卫生。
4.环境保护
生猪场应建立生产记录,记录生猪饲养情况、疫苗接种情况、疾病发生情况等信息。生猪粪便应及时清理,进行资源化利用或安全处理。生猪场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不得污染环境。
5.生产记录
生猪场应建立健全的生产记录制度,记录生猪饲养情况、疫苗接种情况、疾病发生情况等信息。生产记录应保存至少两年,以备查验。
相关标准:
GB/T 19630-2017 生猪屠宰质量安全控制规范
GB/T 19631-2017 生猪屠宰场卫生规范
GB/T 19632-2017 生猪屠宰场环境保护规范
GB/T 19633-2017 生猪屠宰场设施设备规范
GB/T 19634-2017 生猪屠宰场工作人员卫生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