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2/T 1014-2018
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规范
发布时间:2018-06-21 实施时间:2018-06-21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家庭护理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托管中心等。

二、术语和定义
2.1 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指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家庭护理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托管中心等。
2.2 服务对象:指需要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残疾人等。
2.3 服务内容:指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生活照料、健康监测、心理疏导、文化娱乐等。
2.4 服务流程:指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的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咨询、服务评估、服务计划、服务实施、服务监督等。
2.5 服务质量评估:指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效果等。

三、基本要求
3.1 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2 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具备必要的服务设施和设备,保证服务质量。
3.3 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的服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护理人员、康复人员、心理咨询师等。
3.4 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服务管理制度,保证服务质量和服务安全。
3.5 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应当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权和人身安全,保障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四、服务内容
4.1 生活照料:包括但不限于饮食照料、卫生清洁、洗衣熨烫等。
4.2 健康监测:包括但不限于生命体征监测、疾病管理、用药指导等。
4.3 心理疏导:包括但不限于情感支持、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等。
4.4 文化娱乐:包括但不限于文化活动、娱乐活动、社交活动等。

五、服务流程
5.1 服务咨询: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应当为服务对象提供咨询服务,了解服务对象的需求和意愿。
5.2 服务评估: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对服务对象进行评估,确定服务对象的身体状况、生活习惯、服务需求等。
5.3 服务计划: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应当根据服务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的服务计划。
5.4 服务实施: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应当按照服务计划,为服务对象提供相应的服务。
5.5 服务监督: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对服务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六、服务质量评估
6.1 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建立服务质量评估制度,对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效果等进行评估。
6.2 服务质量评估应当定期进行,评估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服务对象和服务人员。
6.3 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应当根据服务质量评估结果,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

相关标准
GB/T 29490-2013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评价指南
GB/T 29491-2013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规范
GB/T 29492-2013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服务人员素质要求
GB/T 29493-2013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服务对象权益保障
GB/T 29494-2013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服务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