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8/T 042-2018
公安业务“衢城通办”工作规范
发布时间:2018-07-30 实施时间:2018-08-30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发展,公安业务“衢城通办”已成为公安机关服务群众、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为了规范公安业务“衢城通办”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和社会安全稳定,制定了本标准。

一、基本要求
1.公安业务“衢城通办”应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和社会安全稳定。
2.公安业务“衢城通办”应以服务群众为宗旨,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群众需求。
3.公安业务“衢城通办”应加强信息安全保障,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二、流程要求
1.公安业务“衢城通办”应按照“一网通办、一次办好”的原则,实现业务办理的全流程在线化。
2.公安业务“衢城通办”应实现业务办理的全程电子化,包括申请、审核、审批、领取等环节。
3.公安业务“衢城通办”应实现业务办理的全程可视化,方便群众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

三、技术标准
1.公安业务“衢城通办”应采用安全可靠的网络技术和信息系统,保障业务办理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公安业务“衢城通办”应采用标准化的数据格式和接口,实现与其他系统的互联互通。
3.公安业务“衢城通办”应采用智能化的技术手段,提高业务办理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

四、安全保障
1.公安业务“衢城通办”应加强信息安全保障,采取措施防范网络攻击、数据泄露等安全风险。
2.公安业务“衢城通办”应加强身份认证和授权管理,保障业务办理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3.公安业务“衢城通办”应加强数据保护和隐私保护,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相关标准:
GB/T 35273-2017 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35275-2017 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评估指南
GB/T 35276-2017 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评估方法
GB/T 35277-2017 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评估报告编制规范
GB/T 35278-2017 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评估报告审核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