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融资质押监管服务是指融资方向质押方提供融资,同时由监管方对质押物进行监管,确保质押物的安全、完好,以保障融资方的合法权益。本标准适用于商品融资质押监管服务机构,包括商业银行、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等。
1.基本要求
1.1 服务机构应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和监管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
1.2 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体系,确保服务质量和风险控制能力。
1.3 服务机构应保护融资方、质押方和监管方的合法权益,保守客户信息,不得泄露客户信息。
1.4 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客户投诉。
2.服务流程
2.1 融资方向服务机构提出融资申请。
2.2 服务机构对质押物进行评估,确定质押物价值和质押率。
2.3 融资方和质押方签订质押合同,约定质押物的监管方式和期限。
2.4 服务机构对质押物进行监管,确保质押物的安全、完好。
2.5 融资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利率向服务机构还款。
2.6 服务机构根据还款情况对质押物进行解押或处置。
3.服务内容
3.1 对质押物进行评估,确定质押率。
3.2 对质押物进行监管,确保质押物的安全、完好。
3.3 对融资方进行信用评估,确定融资额度和利率。
3.4 对融资方进行还款管理,提醒还款、催收逾期款项。
3.5 对质押物进行解押或处置。
4.服务标准
4.1 评估质押物时,服务机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行业标准进行评估,确保评估结果真实、准确。
4.2 监管质押物时,服务机构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监管方式和期限进行监管,确保质押物的安全、完好。
4.3 还款管理时,服务机构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利率提醒还款、催收逾期款项,确保融资方按时还款。
5.服务质量控制
5.1 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服务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服务质量。
5.2 服务机构应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服务质量问题。
5.3 服务机构应建立客户满意度调查机制,了解客户需求和反馈,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6.服务风险控制
6.1 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体系,对融资、质押和监管风险进行有效控制。
6.2 服务机构应对融资方进行信用评估,确定融资额度和利率,控制信用风险。
6.3 服务机构应对质押物进行评估和监管,确保质押物的安全、完好,控制质押风险。
6.4 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风险事件。
相关标准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应用指南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29490-2013 服务质量评价指南
GB/T 23331-2012 服务质量管理与评价 服务质量管理的基本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