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8/T 029-2016
流动文化服务和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2016-02-18 实施时间:2016-03-18
流动文化服务是指通过各种形式的文化载体,如图书、博物馆展品、文化艺术品等,以及文化活动、文化演出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提供文化服务的一种形式。流动文化服务具有灵活性、便捷性、覆盖面广等特点,能够满足人们多样化的文化需求,促进文化传播和文化服务的发展。
为了规范流动文化服务和管理行为,提高流动文化服务和管理水平,促进文化传播和文化服务的发展,DB3308/T 029-2016 流动文化服务和管理规范制定了以下要求:
1. 流动文化服务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文化载体的数量和质量、文化活动的组织能力、人员素质等。
2. 流动文化服务机构应当制定详细的服务计划和服务标准,明确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时间、服务地点等。
3. 流动文化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服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文化载体的采购、管理和维护、文化活动的组织和实施、服务质量的监督和评估等。
4. 流动文化服务机构应当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合作,积极开展文化交流和合作,推动文化服务的创新和发展。
5. 流动文化服务机构应当注重文化服务的普及和推广,加强宣传和推广工作,提高文化服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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