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5/T 189-2021
乡镇(街道)智慧消防服务站建设和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2021-03-23 实施时间:2021-04-01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乡镇(街道)智慧消防服务站的建设和管理。

二、术语和定义
2.1 智慧消防服务站:指乡镇(街道)为提高消防安全保障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建设的消防服务站。
2.2 消防安全保障能力:指乡镇(街道)在消防安全方面的应急处置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消防设施设备维护能力等方面的能力。
2.3 消防宣传教育:指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向公众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的活动。
2.4 消防设施设备:指消防水源、消防器材、消防车辆、消防通信设备等消防设施和设备。
2.5 消防安全检查:指对乡镇(街道)内各类场所、单位、建筑物等进行的消防安全检查。

三、建设要求
3.1 建设目标
乡镇(街道)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智慧消防服务站建设目标,明确服务站的功能定位和服务对象,确保服务站能够有效地提高消防安全保障能力。
3.2 建设内容
智慧消防服务站应包括消防宣传教育、消防设施设备维护、消防安全检查等功能模块,具体建设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3 建设标准
智慧消防服务站的建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

四、管理要求
4.1 组织架构
乡镇(街道)应建立智慧消防服务站的组织架构,明确服务站的管理职责和工作任务,确保服务站的正常运转。
4.2 人员配备
智慧消防服务站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消防人员,具体人员配备应根据服务站的功能定位和服务对象确定。
4.3 工作制度
智慧消防服务站应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明确各项工作的具体流程和要求,确保服务站的工作有序开展。
4.4 设施设备维护
智慧消防服务站应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
4.5 消防安全检查
智慧消防服务站应定期对乡镇(街道)内各类场所、单位、建筑物等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消防安全隐患。

五、附则
5.1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5.2 本标准解释权归国家消防局所有。

相关标准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40-2018 消防设施设计规范
GB 17945-2010 消防安全标志设计规范
GB 16806-2017 消防车辆
GB 18451.1-2013 消防通信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