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2354-2021
村规民约制修订工作规范
发布时间:2021-06-25 实施时间:2021-07-25


村规民约是指村民自愿制定的、约束村民行为的规则。村规民约的制定和修订是村民自治的重要内容,也是村民自治的重要体现。为了保证村规民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需要制定本标准。

一、基本要求
1. 村规民约的制定和修订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符合村民自治的原则。
2. 村规民约的制定和修订应当充分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尊重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
3. 村规民约的制定和修订应当注重实际情况,符合村民的利益和需要,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
4. 村规民约的制定和修订应当注重宣传和教育,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自治意识。

二、程序
1. 村规民约的制定和修订应当经过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会议的讨论和表决,形成决议。
2. 村规民约的制定和修订应当经过村委会或村民委员会的审查和批准,形成决定。
3. 村规民约的制定和修订应当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三、方法
1. 村规民约的制定和修订应当明确规定约束对象、约束内容、约束方式和约束期限。
2. 村规民约的制定和修订应当注重与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衔接,避免与法律法规和政策相冲突。
3. 村规民约的制定和修订应当注重与村民的实际需要相结合,避免空洞无物、形式主义的问题。
4. 村规民约的制定和修订应当注重与村民的宣传和教育相结合,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自治意识。

四、注意事项
1. 村规民约的制定和修订应当遵循程序,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
2. 村规民约的制定和修订应当注重实际情况,符合村民的利益和需要。
3. 村规民约的制定和修订应当注重宣传和教育,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自治意识。
4. 村规民约的制定和修订应当注重与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衔接,避免与法律法规和政策相冲突。

相关标准
GB/T 33661-2017 村民委员会组织工作规范
GB/T 33662-2017 村民自治组织工作规范
GB/T 33663-2017 村规民约制定工作规范
GB/T 33664-2017 村规民约执行工作规范
GB/T 33665-2017 村规民约监督工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