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310004-2021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技术规范
发布时间:2021-03-19 实施时间:2021-06-01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成为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最为活跃的地区之一,也是环境污染问题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为了保障长三角地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本技术规范。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的技术要求、方法和程序。

2.术语和定义
2.1 环境空气质量预报
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气象数据、地理信息数据等,利用数学模型和计算机技术,对未来一段时间内环境空气质量进行预测和预报的过程。

2.2 预报时效
指预报的时间范围,通常以小时、天、周为单位。

2.3 预报精度
指预报结果与实际观测值之间的差异程度,通常以误差大小来衡量。

3.技术要求
3.1 数据采集
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需要获取大量的监测数据、气象数据和地理信息数据,要求数据来源可靠、数据质量高、数据时效性强。

3.2 模型建立
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需要建立数学模型,模型应当具有科学性、可靠性和适用性,能够准确反映环境空气质量的变化规律。

3.3 预报方法
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应当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包括数学模型、统计方法、人工智能等,以提高预报精度和时效性。

3.4 预报结果
环境空气质量预报结果应当具有可读性、可视化、易于理解和使用,同时应当包括预报时效、预报精度等信息。

4.程序要求
4.1 预报周期
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合理的预报周期,通常以小时、天、周为单位。

4.2 预报发布
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应当及时发布,通常以网站、APP、短信等方式进行发布,同时应当包括预报时效、预报精度等信息。

4.3 预报评估
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应当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当反馈到预报模型中,以提高预报精度和时效性。

相关标准
GB/T 19606-2019 空气质量预报技术规范
HJ/T 174-2005 环境空气质量预报技术规范
HJ/T 397-2007 环境空气质量预报数据发布技术规范
HJ/T 398-2007 环境空气质量预报评估技术规范
HJ/T 399-2007 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应急响应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