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2363.4-2021
市域(郊)铁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第4部分:轨道工程
发布时间:2021-09-22 实施时间:2021-10-22
DB33/T 2363.4-2021《市域(郊)铁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第4部分:轨道工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轨道工程的验收范围和验收标准:包括轨道线路、轨道道岔、轨道电气化设备、轨道工程材料等方面的验收标准和要求。
2. 轨道工程的验收程序和方法:包括轨道工程验收的程序、验收的方法和验收的时间等方面的要求。
3. 轨道工程的验收记录和报告:包括轨道工程验收记录和验收报告的内容和要求。
4. 轨道工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包括轨道工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要求和措施。
5. 轨道工程的验收责任和监督:包括轨道工程验收责任和监督的要求和措施。
本标准要求轨道工程的验收应该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同时还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验收要求和措施。在轨道工程验收过程中,应该注重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确保轨道工程的质量符合要求。
相关标准
GB 50157-2013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168-2015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规范
GB/T 50367-2018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范
GB/T 50368-2018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范
GB/T 50369-2018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