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2376-2021
沼液施用与生态消纳技术规范
发布时间:2021-09-22 实施时间:2021-10-22


沼液是一种有机肥料,由于其含有丰富的氮、磷、钾等营养元素,被广泛应用于农业生产中。然而,沼液的施用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施用不当会导致土壤污染、水体污染等环境问题,同时也会影响农作物的生长和品质。为了规范沼液的施用和生态消纳,保护环境,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制定了本标准。

1. 技术要求
沼液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得含有有害物质,如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同时,沼液的pH值应在6.5-8.5之间,电导率不得超过3.0ms/cm。

2. 施用原则
沼液应在农作物生长期间施用,避免在雨季、低温季节和农作物生长初期施用。同时,应根据农作物的需求和土壤肥力状况,合理确定施用量和施用时间。

3. 施用方法
沼液的施用方法有喷洒、滴灌、灌溉等多种方式,应根据农作物的生长特点和土壤条件选择合适的施用方法。

4. 施用量
沼液的施用量应根据农作物的需求和土壤肥力状况确定,一般不宜超过每公顷2000立方米。

5. 施用时间
沼液的施用时间应在农作物生长期间,避免在雨季、低温季节和农作物生长初期施用。

6. 施用区域
沼液的施用区域应根据农作物的生长特点和土壤条件选择合适的区域,避免施用在水源保护区、城市居民区等禁止施用的区域。

7. 施用设备
沼液的施用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施用的均匀性和准确性。

8. 施用前后的管理
沼液施用前应进行土壤分析,确定施用量和施用时间;施用后应及时进行覆盖或深耕,避免沼液挥发和流失,同时应注意施用后的农田管理,保证农作物的正常生长。

相关标准
GB 4284-2018 土壤质量标准
GB 7959-2016 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 18404-2017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GB 2763-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3838-2002 环境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