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5/T 192.4-2023
事业单位公益性评价规范 第4部分:城市服务
发布时间:2023-03-20 实施时间:2023-03-21
城市服务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发展的重要支撑。城市服务事业单位是为城市居民提供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机构,其公益性质和社会效益十分重要。因此,对城市服务事业单位进行公益性评价,是保障城市服务事业健康发展的必要手段。
DB3305/T 192.4-2023规定了城市服务事业单位公益性评价的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其中,基本要求包括评价的目的、原则、程序和方法等;评价指标包括服务质量、社会效益、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等方面。评价指标的具体内容包括:
1.服务质量: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安全等方面的评价。
2.社会效益:包括服务对象的满意度、服务对社会的贡献、服务对城市发展的促进等方面的评价。
3.管理水平:包括组织架构、管理制度、人员素质、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评价。
4.经济效益:包括财务状况、资产管理、投资效益等方面的评价。
评价结果将根据评价指标的得分情况,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和差五个等级。评价结果将作为城市服务事业单位的重要参考,对于提高服务质量、优化管理水平、提高社会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标准
GB/T 25000-2019 城市服务质量评价体系
GB/T 25001-2017 城市服务质量评价指南
GB/T 25002-2017 城市服务质量评价方法
GB/T 25003-2017 城市服务质量评价结果分类与等级
GB/T 25004-2017 城市服务质量评价结果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