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367-1999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评估标准
发布时间:1999-12-27 实施时间:2000-03-01


建筑智能化系统是指通过计算机、通信、控制、传感等技术手段,对建筑物的照明、空调、供水、供电、安防等设施进行集成控制和管理的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的应用可以提高建筑物的舒适性、安全性、节能性和管理效率,是现代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评估是指对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调试、运行等环节进行全面评估,以确定其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是否满足用户需求,是否具有可靠性、安全性、可维护性等特点。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评估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质量和可靠性,提高建筑智能化系统的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评估的基本要求、评估方法和评估结果的表达方式。其中,基本要求包括评估的目的、范围、对象、原则、方法和程序等;评估方法包括文献资料分析、现场检查、测试验证、用户满意度调查等;评估结果的表达方式包括评估报告、评估结论、评估建议等。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评估应该根据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实际情况和用户需求,确定评估的内容和重点。评估的内容应该包括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调试、运行等环节,评估的重点应该包括建筑智能化系统的功能、性能、可靠性、安全性、可维护性等方面。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评估应该由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机构应该具有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评估机构应该根据评估的内容和重点,制定评估方案和评估标准,进行评估工作,并出具评估报告和评估结论。

相关标准
- GB/T 50376-2018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GB/T 50377-2018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 GB/T 50378-2018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规范
- GB/T 50379-2018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调试规范
- GB/T 50380-2018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运行与维护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