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511-2003
A级绿色食品 河横稻、米生产技术规程
发布时间:2003-02-11 实施时间:2003-03-01
A级绿色食品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学合成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等化学物质,不使用转基因技术,不使用放射线、致癌物质等有害物质,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食品。河横稻、米是指在河横地区生产的稻谷和大米,因其生长环境独特,土壤肥沃,水质清澈,所以具有独特的口感和营养价值。
本标准要求河横稻、米的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要求:
1.选种:选用适应河横地区生长条件的稻种,不使用转基因种子。
2.田间管理:采用有机肥料和生物农药,不使用化学合成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等化学物质。同时,要注意田间排水和灌溉,保证水质清澈。
3.收获:采用手工收割或机械收割,保证稻谷完整无损。
4.加工:采用传统的加工方法,不使用化学添加剂和漂白剂等化学物质。同时,要注意加工过程中的卫生和安全。
5.包装:采用无公害、无污染的包装材料,保证产品的卫生和安全。
6.质量控制: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对产品进行严格的检测和监控,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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