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 966-2006
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稳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发布时间:2007-01-01 实施时间:2007-03-01


DB32/ 966-2006是中国国家标准,也是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稳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标准。该标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规定了在稳态工况下轻型汽车排放的污染物限值。

该标准适用于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包括轻型载货汽车、轻型载客汽车和轻型专用汽车。该标准规定了在稳态工况下,轻型汽车排放的污染物限值,包括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和颗粒物。

在稳态工况下,轻型汽车的排放限值如下:

一氧化碳:3.0g/km
碳氢化合物:0.3g/km
氮氧化物:0.08g/km
颗粒物:0.025g/km

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轻型汽车的排放检测方法和检测设备的要求。检测方法包括底盘测功机法和车载测量法,检测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该标准的实施对于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具有重要意义。轻型汽车是城市交通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其排放对于城市空气质量和人类健康产生了重要影响。通过实施该标准,可以有效控制轻型汽车的排放,减少污染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

相关标准:
1. GB18352.5-2013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国家标准)
2. ISO 8178-1:2017内燃机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 第1部分:静态试验(国际标准)
3. EPA 40 CFR Part 86.094-17排放限值(美国环保局标准)
4. JASO M 609-2015汽车排放限值(日本汽车标准)
5. Euro 6排放标准(欧洲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