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333-2007
青虾 抱卵亲虾、虾苗、商品虾 标志、包装和运输
发布时间:2007-11-26 实施时间:2008-01-26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青虾抱卵亲虾、虾苗、商品虾的标志、包装和运输。

二、术语和定义
2.1 青虾抱卵亲虾
指已经受精并孕育卵的青虾。

2.2 虾苗
指青虾孵化后的幼虾。

2.3 商品虾
指已经成熟并可以食用的青虾。

2.4 标志
指在包装上标识产品名称、产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的标识。

2.5 包装
指将青虾抱卵亲虾、虾苗、商品虾装入容器中,并加以封闭、密封或包装的过程。

2.6 运输
指将青虾抱卵亲虾、虾苗、商品虾从生产地运往销售地的过程。

三、标志要求
3.1 青虾抱卵亲虾、虾苗、商品虾的标志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产品名称;
(2)产地;
(3)规格;
(4)数量;
(5)生产日期;
(6)保质期。

3.2 标志应清晰、醒目,字体应统一、规范。

四、包装要求
4.1 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4.2 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包装卫生标准。

4.3 包装应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防止污染和损坏。

五、运输要求
5.1 运输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5.2 运输过程中应注意保持产品的新鲜度和质量。

5.3 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止污染和损坏。

六、质量要求
6.1 青虾抱卵亲虾、虾苗、商品虾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6.2 青虾抱卵亲虾、虾苗、商品虾应保持新鲜度,不得有异味、腐败等现象。

6.3 青虾抱卵亲虾、虾苗、商品虾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微生物指标和重金属指标要求。

七、包装、运输标志示例
见附录A。

相关标准
GB 2733-2015 食品包装通用标准
GB 4789.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检验 通则
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限量规定
GB 31604.1-2015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限用物质的规定
GB/T 4789.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检验 菌落总数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