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 1137-2007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发布时间:2007-11-26 实施时间:2008-01-26


公共娱乐场所是指供人们进行娱乐、休闲、文化活动的场所,如电影院、剧院、歌舞厅、酒吧、夜总会等。这些场所人员密集,消防安全问题尤为重要。因此,DB32/ 1137-2007标准对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提出了以下要求:

1. 设计要求
公共娱乐场所的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建筑结构应具有一定的防火性能,建筑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同时,应设置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2. 建设要求
公共娱乐场所的建设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建筑施工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同时,应进行消防验收,确保消防设施的安装和使用符合要求。

3. 使用要求
公共娱乐场所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如不得在场所内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场所内吸烟等。同时,应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和顾客的消防安全意识。

4. 维护要求
公共娱乐场所的维护应按照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进行,如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情况,及时更换损坏的设施等。

此外,DB32/ 1137-2007标准还规定了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培训等方面的要求。

相关标准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22-2017 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GB 50116-2013 建筑物消防设施设计规范
GB 16806-2017 消防安全标志设计使用通则
GB 17945-2010 消防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