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1199-2008
气象灾害 定义与分级
发布时间:2008-02-28 实施时间:2008-04-28


气象灾害是指由气象因素引起的对人类、动植物、农业、交通、建筑物等造成的损失和危害。气象灾害的种类繁多,如台风、暴雨、暴雪、冰雹、雷电、干旱、高温、低温等。为了更好地预防和应对气象灾害,需要对其进行分类和分级。

DB32/T 1199-2008《气象灾害 定义与分级》将气象灾害分为四类,分别是强对流天气、台风、暴雨和低温冷冻。其中,强对流天气包括雷暴大风、龙卷风、冰雹等;台风包括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和超强台风;暴雨包括短时强降水、暴雨和特大暴雨;低温冷冻包括低温、冰冻和霜冻。

除了对气象灾害进行分类,DB32/T 1199-2008还对每种气象灾害进行了分级。以强对流天气为例,分为四级,分别是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蓝色预警表示可能出现强对流天气,需要注意防范;黄色预警表示可能出现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需要做好防范措施;橙色预警表示可能出现龙卷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红色预警表示可能出现特大暴雨、超强台风等极端强对流天气,需要采取最严格的防范措施。

DB32/T 1199-2008的发布,为气象灾害的预防和应对提供了科学依据。各级气象部门可以根据该标准,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引导公众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危害。

相关标准
GB/T 20481-2006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GB/T 20482-2006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
GB/T 20483-2006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接收
GB/T 20484-2006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应急响应
GB/T 20485-2006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