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 1321.2-2009
固定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规范 第2部分: 视频监测预警子系统
发布时间:2009-01-18 实施时间:2009-03-18


视频监测预警子系统是固定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用于对固定危险源周边区域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根据DB32/ 1321.2-2009标准的要求,视频监测预警子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

1. 实时监测:能够对固定危险源周边区域进行24小时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2. 预警功能:能够对异常情况进行自动识别和预警,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3. 录像存储:能够对监测到的视频进行录像存储,以备后续查证和分析。

4. 远程监控:能够通过网络远程监控,实现对固定危险源的远程管理。

5. 数据分析:能够对监测到的数据进行分析,提供科学依据,为决策提供参考。

为了保证视频监测预警子系统的正常运行,DB32/ 1321.2-2009标准还规定了以下要求:

1. 设计要求:视频监测预警子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固定危险源的实际需求。

2. 安装要求:视频监测预警子系统的安装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3. 调试要求:视频监测预警子系统的调试应按照相关规范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 运行要求:视频监测预警子系统的运行应按照相关规范进行,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5. 维护要求:视频监测预警子系统的维护应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相关标准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50755-2012 固定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规范
GB/T 50883-2016 视频监控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