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是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其节能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为了规范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行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DB32/T 1645.1-2010《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范 第1部分: 基础规范》制定了以下要求:
1.节能管理的目标和原则
公共机构应当制定明确的节能管理目标,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节能管理措施,确保节能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同时,公共机构应当遵循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效益的原则,积极推进节能管理工作。
2.节能管理的组织和领导
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节能管理机构,明确节能管理工作的职责和权限,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节能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同时,公共机构应当加强领导,明确节能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节能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
3.节能管理的技术和措施
公共机构应当采取先进的节能技术和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同时,公共机构应当加强能源管理,制定相应的能源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能源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4.节能管理的监督和评估
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节能管理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节能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节能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5.节能管理的宣传和培训
公共机构应当加强节能管理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节能意识和能力,推广先进的节能技术和措施,促进节能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相关标准
GB/T 17167-1997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T 50378-2006 公共建筑节能管理规范
GB/T 25144-2010 公共建筑节能评价标准
GB/T 25957-2010 公共建筑节能诊断技术规范
GB/T 25958-2010 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