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1692.1-2010
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1部分: 汽车整车维修企业
发布时间:2010-12-20 实施时间:2011-02-20


汽车整车维修企业是指专门从事汽车整车维修服务的企业,包括汽车维修厂、汽车修理厂、汽车保养中心等。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机动车维修业的开业行为,提高机动车维修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中国制定了一系列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的标准,其中DB32/T 1692.1-2010就是其中之一。

该标准规定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的开业条件,包括企业的基本条件、技术条件、设备条件、管理条件、服务条件等方面的要求。下面我们来逐一介绍。

1. 基本条件
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具有相应的经营资金;
(4)具有从业人员,其中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2. 技术条件
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技术条件:
(1)具有相应的技术人员,其中主要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2)具有相应的技术设备和工具,能够进行汽车整车维修服务;
(3)具有相应的技术资料和技术规范,能够进行汽车整车维修服务。

3. 设备条件
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应当具备以下设备条件:
(1)具有相应的维修设备和工具,能够进行汽车整车维修服务;
(2)具有相应的检测设备和工具,能够进行汽车整车维修服务;
(3)具有相应的保养设备和工具,能够进行汽车整车保养服务。

4. 管理条件
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应当具备以下管理条件:
(1)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
(2)具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其中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3)具有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能够保证汽车整车维修服务的质量。

5. 服务条件
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服务条件:
(1)能够提供全面、专业、高效的汽车整车维修服务;
(2)能够提供全面、专业、高效的汽车整车保养服务;
(3)能够提供全面、专业、高效的售后服务。

相关标准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应用指南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应用指南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