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1692.4-2010
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4部分: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
发布时间:2010-12-20 实施时间:2011-02-20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是指专门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的企业。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还需要满足DB32/T 1692.4-2010标准中规定的开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 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资质;
3. 具有相应的场地、设备和人员。

二、场地要求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的场地要求如下:
1. 场地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场地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排水和照明条件;
3. 场地应具有防火、防爆、防静电等安全措施;
4. 场地应具有相应的标识和警示标志。

三、设备要求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的设备要求如下:
1. 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设备应具有良好的安全性能和可靠性;
3. 设备应具有相应的维护和保养措施;
4. 设备应具有相应的标识和警示标志。

四、人员要求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的人员要求如下:
1. 维修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2. 维修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3. 维修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 维修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五、管理要求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的管理要求如下:
1. 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
2. 应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
3. 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
4. 应建立健全的客户服务制度。

相关标准: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24001-2016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011-2016 管理体系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