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养殖水体中细菌总数的测定。
二、引用标准
GB/T 6682 分析化学实验室用水规格及试验方法
GB/T 17219 水质标准和水质分级
GB/T 17854 水质微生物学通用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GB/T 19495 水质微生物学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
GB/T 20388 水质微生物学实验室安全规范
三、定义
3.1 养殖水体:指用于养殖的水体,包括池塘、水库、水产养殖场等。
3.2 细菌总数:指养殖水体中所有细菌的数量。
四、原理
将样品中的细菌通过荧光染色后,在荧光显微镜下进行计数,得到细菌总数。
五、仪器和设备
5.1 荧光显微镜
5.2 荧光显微计数器
5.3 恒温恒湿箱
5.4 离心机
5.5 超净工作台
六、试剂和材料
6.1 荧光素钠
6.2 磷酸盐缓冲液
6.3 甲醛
6.4 无菌纯水
七、样品的采集和处理
7.1 样品的采集
样品应在养殖水体中心位置采集,避免靠近岸边、进水口、出水口等位置采集。
7.2 样品的处理
样品应在采集后立即送至实验室进行处理。样品处理前应先进行筛选,去除大颗粒物质。样品的处理方法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八、操作步骤
8.1 样品的制备
取适量样品,加入磷酸盐缓冲液,制备样品悬浮液。
8.2 荧光染色
将样品悬浮液加入荧光素钠,混匀后加入甲醛固定,静置15分钟。
8.3 荧光显微计数
将荧光染色后的样品悬浮液滴于荧光显微计数器上,进行荧光显微计数。
8.4 计算细菌总数
根据荧光显微计数器上的计数结果,计算出细菌总数。
九、质量控制
9.1 仪器的校准
荧光显微计数器应在使用前进行校准。
9.2 平行样品的处理
应同时处理平行样品,以检验实验结果的可靠性。
9.3 质量控制记录
应记录实验过程中的各项质量控制数据。
十、结果的表达
应将实验结果按照细菌总数的数量进行表达,并注明样品的来源、采集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十一、报告
实验报告应包括样品的来源、采集时间和地点、实验方法、实验结果、质量控制数据等内容。
相关标准:
GB/T 6682 分析化学实验室用水规格及试验方法
GB/T 17219 水质标准和水质分级
GB/T 17854 水质微生物学通用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GB/T 19495 水质微生物学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
GB/T 20388 水质微生物学实验室安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