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1756-2011
旅行社散客旅游服务规范
发布时间:2011-04-15 实施时间:2011-06-15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从事旅游服务的旅行社为散客提供旅游服务的活动。

二、基本要求
1.旅行社应当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和旅游经营许可证。
2.旅行社应当为散客提供真实、准确的旅游信息,包括旅游线路、景点介绍、住宿、餐饮、交通等方面的信息。
3.旅行社应当为散客提供安全、舒适的旅游环境,确保散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4.旅行社应当为散客提供优质的旅游服务,包括导游服务、旅游咨询、投诉处理等方面的服务。
5.旅行社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不得从事欺诈、虚假宣传、强制消费等违法行为。

三、服务标准
1.旅游信息服务
(1)旅行社应当为散客提供真实、准确的旅游信息,包括旅游线路、景点介绍、住宿、餐饮、交通等方面的信息。
(2)旅行社应当及时更新旅游信息,确保散客获得最新、最全面的旅游信息。
(3)旅行社应当为散客提供个性化的旅游信息服务,根据散客的需求和偏好,提供定制化的旅游线路和服务。

2.旅游环境服务
(1)旅行社应当为散客提供安全、舒适的旅游环境,确保散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旅行社应当为散客提供干净、整洁、舒适的住宿环境,确保散客的休息和睡眠质量。
(3)旅行社应当为散客提供安全、舒适的交通工具,确保散客的出行安全和舒适度。

3.旅游服务质量
(1)旅行社应当为散客提供优质的导游服务,导游应当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能够为散客提供准确、详细的旅游信息和服务。
(2)旅行社应当为散客提供优质的旅游咨询服务,能够为散客解答各种旅游问题和疑虑。
(3)旅行社应当为散客提供优质的投诉处理服务,能够及时、公正地处理散客的投诉和意见。

四、责任和义务
1.旅行社应当为散客提供真实、准确的旅游信息和服务,确保散客的合法权益。
2.旅行社应当为散客提供安全、舒适的旅游环境,确保散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3.旅行社应当为散客提供优质的旅游服务,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
4.旅行社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不得从事欺诈、虚假宣传、强制消费等违法行为。
5.旅行社应当对散客的投诉和意见进行及时、公正的处理,保障散客的合法权益。

相关标准
1.《旅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GB/T 17761-2019)
2.《旅游景区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GB/T 17762-2019)
3.《旅游景区安全管理规范》(GB/T 17763-2019)
4.《旅游景区环境管理规范》(GB/T 17764-2019)
5.《旅游景区服务标准》(GB/T 1776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