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1873-2011
农田—水体养分再利用技术规程
发布时间:2011-08-15 实施时间:201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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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水体养分再利用技术是指将城市污水、农村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水等含有养分的水体,经过处理后,将其中的养分用于农田生产,达到资源化利用的目的。该技术可以减少污水对环境的污染,同时也可以为农业生产提供养分,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本标准规定了农田水体养分再利用技术的要求,包括水体的处理要求、养分的利用要求、农田的使用要求等。其中,水体的处理要求包括污水的收集、输送、处理等;养分的利用要求包括养分的种类、含量、利用方式等;农田的使用要求包括农田的选择、施肥量、施肥时间等。
本标准还规定了农田水体养分再利用技术的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试验方法包括水体的采样、分析方法等;检验规则包括养分含量的检验、农田生产效益的检验等。
此外,本标准还规定了农田水体养分再利用技术的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使用等内容。标志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包装、运输、贮存和使用等要求包括包装材料、运输方式、贮存条件、使用方法等。
相关标准:
GB/T 18920-2002 农用地质量标准
GB/T 18921-2002 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T 18922-2002 农用地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 18923-2002 农用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GB/T 18924-2002 农用地生物环境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