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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白首乌是一种珍贵的中药材,具有滋补强壮、补肝肾、益精血、延缓衰老等功效,被誉为“滨海之宝”。滨海县地处中国东海之滨,气候温和、土地肥沃,是滨海白首乌生长的理想环境。为了保护和提高滨海白首乌的质量和知名度,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滨海县政府于2008年申请了地理标志保护,2010年获得了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证。
DB32/T 2032-2012地理标志产品 滨海白首乌是为了规范滨海白首乌的生产和加工,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促进滨海白首乌的发展而制定的标准。该标准规定了滨海白首乌的品种、生长环境、采摘、加工、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方面的要求。
品种要求:滨海白首乌的品种应为白首乌(Radix Polygoni Multiflori Praeparata),不得混杂其他品种。
生长环境要求:滨海白首乌应在滨海县境内生长,海拔不超过500米,土壤肥沃,气候温和,年降雨量在1000毫米以上。
采摘要求:采摘时间应在农历五月至六月间,采摘时应选择生长良好、无病虫害的白首乌,采摘后应立即清洗、晾干。
加工要求:滨海白首乌应采用传统的加工方法,即将采摘的白首乌晾干后,用黄酒蒸制,再晾干至适当的含水量。
质量要求:滨海白首乌的外观应为棕黄色或棕红色,质地坚硬,断面有光泽,无虫蛀、霉变、异味等现象。滨海白首乌的含水量应在12%以下,总黄酮含量应不低于0.4%。
检验方法:滨海白首乌的检验应采用国家标准《中药材质量控制标准》(GB/T 18739-2008)中的相关方法。
标志要求:滨海白首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应为“滨海白首乌”,商标应包括产品名称、商标图案、地理标志名称、地理标志图案、产品产地等内容。
包装要求:滨海白首乌应采用无毒、无异味、无污染的包装材料,包装应牢固、密封,标注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运输和储存要求:滨海白首乌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应避免阳光直射、潮湿、高温等情况,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阴凉的地方,避免与异味物品接触。
相关标准:
1. GB/T 18739-2008中药材质量控制标准
2. GB/T 5009.3-2016食品中黄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3. GB/T 5009.5-2016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4. GB/T 5009.6-2016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5. GB/T 5009.7-2016食品中总灰分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