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2307-2013
生态旅游示范区评定规范
发布时间:2013-04-10 实施时间:2013-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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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生态旅游已成为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各地纷纷建设生态旅游示范区。为了规范生态旅游示范区的建设和评定,国家旅游局制定了《生态旅游示范区评定规范》(DB32/T 2307-2013)。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评定要求:生态旅游示范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生态环境、旅游资源、旅游设施、管理服务等方面的要求。
2.评定程序:生态旅游示范区的评定程序,包括申报、初审、现场评审、评定结果公示等环节。
3.评定标准:生态旅游示范区的评定标准,包括生态环境保护、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旅游设施建设、管理服务水平等方面的标准。
4.评定结果的认定:生态旅游示范区的评定结果认定,包括评定等级、评定有效期、评定结果公示等方面的认定。
该标准的实施,对于推动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该标准的实施也有利于提高生态旅游示范区的管理水平,保护生态环境,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增强旅游业的竞争力。
相关标准:
GB/T 17747-2008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
GB/T 17748-2008 旅游景区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
GB/T 17749-2008 旅游景区环境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
GB/T 17750-2008 旅游景区安全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
GB/T 17751-2008 旅游景区管理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