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2357-2013
赛事志愿服务 志愿者形象礼仪
发布时间:2013-09-15 实施时间:2013-10-15


赛事志愿服务是一项重要的公益活动,志愿者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志愿者的形象礼仪直接影响到赛事的形象和志愿服务的质量。为了提高志愿者的形象素质,增强志愿服务的专业性和服务质量,本标准制定了志愿者的形象礼仪要求。

1. 服装要求
志愿者应穿着整洁、干净、舒适的服装,服装颜色应与赛事主题相符合。服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上衣:应穿着统一的志愿者服装,上衣应整洁、干净、无皱纹,不得穿着露脐、露背、露肩、露臂、低胸、透视等不得体的服装。
(2)下装:应穿着整洁、干净、舒适的裤子或裙子,不得穿着过短、过紧、过宽、过长、过低等不得体的裤子或裙子。
(3)鞋子:应穿着整洁、干净、舒适的运动鞋或皮鞋,不得穿着拖鞋、高跟鞋、凉鞋等不得体的鞋子。
(4)配饰:应佩戴统一的志愿者证件,不得佩戴过多的配饰,如项链、手链、耳环等。

2. 仪容要求
志愿者应保持整洁、干净、清爽的仪容,仪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1)头发:应整洁、干净、不凌乱,不得染发、烫发、剃光头等不得体的发型。
(2)面部:应保持清洁、干净、无污渍,不得化浓妆、涂口红等不得体的化妆品。
(3)指甲:应保持干净、整洁、修剪,不得涂指甲油、戴指环等不得体的装饰品。
(4)口腔:应保持口气清新、牙齿洁白、不得吃口香糖、吸烟等不得体的行为。

3. 行为要求
志愿者应保持文明、礼貌、热情的行为,行为应符合以下要求:
(1)服务态度:应热情、周到、耐心、细致地为参赛者和观众提供服务,不得冷漠、怠慢、粗鲁、无礼。
(2)语言表达:应用文明、规范、准确的语言与参赛者和观众交流,不得使用粗口、脏话、方言等不得体的语言。
(3)行为举止:应保持文明、规范、得体的行为举止,不得吸烟、喝酒、嚼口香糖、大声喧哗等不得体的行为。
(4)保密意识:应保守赛事相关信息,不得泄露赛事机密,不得私自拍照、录像等。

相关标准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指南
GB/T 26001-2010 社会责任指南
GB/T 27922-2011 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指南